天津法院2021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之“维护考试诚信案例”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规范社会行为、传递司法正能量、提升民众法治观念的功能,用公正审判凝聚人心,以司法裁判引领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今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1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
此次入选天津法院2021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的是: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刘某、张某某等39人诈骗案,侯某某非法经营案,张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行为保全申请案,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有限公司关口与天津市蒙奇奇新天地咖啡有限公司、孙传谊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高某某诉天津某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阎某等4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财产执行案,张某某等326人与天津市某运业有限公司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
此次发布的十个案例均为2021年审结生效,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裁判结果为社会广泛关注,是天津法院一年来审结的49.06万起案件的典型代表。案件的妥善审理充分展现了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对类案裁判具有积极示范和借鉴意义。
1. 基本案情
高某某系天津某大学学生。为《高等数学E》期末重修考试作弊,高某某建立微信群“高数小车”,并将其同学韩某、陈某、杨某某及校外“枪手”董某等人拉入微信群。高某某在收齐韩某、陈某、杨某某等人支付的报酬转给校外“枪手”董某时,被董某拒绝。在2019年7月1日《高等数学E》考试期间,韩某、杨某某分别将部分试题拍照发到微信群内,校外“枪手”董某向微信群内发送试题答案。在韩某借助手机抄写微信群内的试题答案时,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2019年12月3日,天津某大学对高某某作出《关于给予高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高某某不服,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并对《天津某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中,高某某为作弊事先联系校外“枪手”董某,明知建立“高数小车”微信群系为考试作弊,仍组建微信群方便考试作弊,并代为收取作弊费用。高某某在共同作弊中起组织、协调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作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天津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天津某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天津某大学给予高某某开除学籍处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天津某大学在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前,已告知高某某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经校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决定,其程序合法。此外,《天津某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具备上位法依据,该规定合法。综上,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高某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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